(1)支持方式:以產品宣傳資料、產品店面統一設計方案和產品。
(2)完成年度任務
a.要求:
1)品牌專營店或展廳面積原則上要求實用面積不低于25平方米以上;裝修需符合《佘太酒業終端裝修陳列規范》要求;
2)代理商在品牌專營店內不得經營除“佘太酒業”品牌以外其他白酒品牌。
b.支持力度及方式:
1)縣(區)級代理店面裝修補貼5000元以內;
2)地級市代理店面裝修補貼8000元以內;
3)省會城市(含直轄市)代理店面裝修補貼10000元以內;
c. 申請支持流程:
1)事先應向區域經理提供店面選址及門頭和內部尺寸,請公司給予設計圖參考;
2)提供租賃協議,合同期或協議期不低于一年。合同或者協議中規定的經營品種為佘太酒業白酒;
3)裝修完畢之后向市場部提供清晰工整的實景拍照以及局部細節實景照片;
4)在以上三點都確認的情況下,公司總部兌現支持政策,同一門店不再重復支持;
d.支持政策兌現:在年終考核任務完成的前提下,代理商提供店面裝修正規發票,按規定支持金額以產品的形式沖抵。
(3)代理商終端市場廣告支持:
a.要求:
建議是以媒體、報紙、LED